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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公司成立 2023-08-07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 法律分析: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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