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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打暑假工一个月因为要去当兵我就和老板说不去了,老板说没有打一个月没有工资,现在我已经打工半个月多而且还加班早9.30到晚上11点

劳动纠纷 2019-03-22 14: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1、一般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劳资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自由约定合理的加班费计算基数。
    2、用人单位应该每月进行加班统计,并有劳动者签字确认,声明加班时间以该加班统计为准。
    3、考勤制度应与加班制度相呼应,且用人单位保存考勤记录不得少于2年。
    4、工资单上明确加班工资。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还可申请赔偿金。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学生做暑假工时要找正规的单位,即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单位,不要只求接收而被一些企业蒙骗。学生到单位打工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劳动合同,诸如一些用工时间、待遇等问题,都可一一书面约定。
    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容易造成工资少发或维权不利的情况。
    暑假工确与公司产生了雇佣关系,但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可以这样讨薪:首先,找介绍工作的中介公司开具劳动证明,然后前往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如公司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
    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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