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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黄岛区青岛书厨美食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拖欠工资应怎样向法院题起民诉讼

讨薪 2023-08-08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书可以这样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应当是用人单位,那么必须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和其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法律分析:按下列流程起诉:向法院起诉索要工资的民事诉讼。符合下列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1、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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