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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二手房 2023-08-10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1、确定房屋的权益归属和真正实际的产权人;
    2、查证房屋是否进行的第二次出卖;
    3、查证房屋是否有权属争议,是否被抵押担保;
    4、所购买的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拍卖时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查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
    2、搞清楚所买卖房屋的性质;
    3、二手房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
    4、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拍卖时的二手房买卖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明确、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合同中是否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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