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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工资怎么算,有没有法律规定

讨薪 2023-08-10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假工资的规定如下: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请一年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哺乳期间请哺乳假,由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请一年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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