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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孙律师,我在青岛仲裁后公司不服上诉,我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3-08-11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服仲裁的诉讼请求内容包括:(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服结果,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不是终局裁决的案件的,在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你好,你所说的上诉应该是对方不服仲裁结果后向法院起诉。如果确定公司已经向法院起诉,那么耐心等待法院通知就好,没有接到通知说明法院并未审批分案或者承办法官并没有开始处理这起案件。诉前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定程序,也是当事人自愿进行的程序,如果拒绝调解,法院会直接进入诉讼审理程序。如果在诉前调解中达成了调解协议,可以请求法院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这样调解协议就具备了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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