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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收购与处置的公司规定

股权转让 2023-08-12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企业收购后债权债务解决:
    1、一般情况下,收购方和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企业收购后的债权债务;
    2、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也就是说,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支付部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支付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担保;
    3、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比例。原股东承担或有债务的,一般限于原股东取得的股权收购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收购一家公司债务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公司被收购应当由各方签订约定好的协议,并且编制资产的负债表和财产的清单。公司原来的债务通常是由被收购之后的公司进行继承,但是首先可以在收购之前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之后签定协议,可以降低负债的金额。如果原来的公司已经到了快要破产的地步,则该协议对双方都有好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 收购债权是指政府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经营机构经营不善时,依法收购居民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但是该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
    《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一(一)法律依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一(一)
    《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一(一)
    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如下:
    1、个人储蓄存款。
    2、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
    3、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理财(含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委托租赁等形式)、信托(含集合信托)。
    4、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含国债、股票、其他债券)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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