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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青岛租房,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屋,我合同还有半年才到期,剩下的半年房租也交了,当时签合同是和中介签的合同,合同上写着提前30天通知,但是现在让我们一星期内搬走,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8-13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租房到期当天搬走还是第二天
    1、房租到期当天必须搬。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查看租赁合同内容;
    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并在出租前结清;
    3、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违约的补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4、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一、合同没有到期租户不搬走怎么办
    1、合同没有到期租户不搬走,一般可以与之协商处理。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没到期对方违约怎么办
    合同没到期对方违约,应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 提前1-3天搬走。这个要看你跟房东是如何约定的,有些房东会要求提前1-3天搬走,也有一些房东可以等到期以后再搬走。租客可以把租房合同拿出来阅读一下,看看合同中有没有写明,按照合同内容走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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