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保障性住房一户只能申请一套;
(2)申请的家庭必须有人拥有本市户口;
(3)家庭人均年收入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4)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5)在本市没有房子。
2、法律依据:《国家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条
(一)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二)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没有违法行为;
(四)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五)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六)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七)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八)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九)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十)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十一)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保障性住房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