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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签订的合同上写着,试用期间更换单位需要提前30天,但是试用期结束后我就走了,可以提前十天通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3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签订用工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的,属于合法行为。 2、试用期内,员工要辞职的,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是书面通知,也可以是口头通知
  • 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转正式职员的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不及时或足额发工资的,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及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任意条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试用期合同到期了,一般不可以直接走,如果劳动者转正的,则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或者通过协商一致等方式来走人;如果还未转正的,则需通过提前三日通知单位等方式来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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