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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死刑罪犯会见亲友要紧吗

刑事辩护 2023-08-14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刑罪犯可以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罪犯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确保会见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准许。
    第九条规定,罪犯申请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会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通话等适当方式安排会见,且监护人应当在场。
    第十条规定,会见由人民法院负责安排,一般在罪犯羁押场所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罪犯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确保会见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准许。
    第九条
    罪犯申请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会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通话等适当方式安排会见,且监护人应当在场。
    第十条
    会见由人民法院负责安排,一般在罪犯羁押场所进行。
  • 死刑罪犯是可以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的,但是需要人民法院审查。法律关于死刑罪犯会见亲属的规定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
    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对经查找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的,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应当告知罪犯。罪犯提出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通知会见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执行死刑前,罪犯是可以会见自己亲属的。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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