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产假休完了,不能回去上班要辞职,单位要求缴纳产假期间个人保险费,还有600元的工作服钱,请问用合法吗?产假休完了,不能回去上班要辞职,单位要求缴纳产假期间个人保险费,请问用合法吗?

保险纠纷 2019-03-23 16: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关于产假,休息一月明显不合法,公司不能以此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你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二、项目提成公司无权扣留,应按相关制度发放;
    三、不上班的处罚应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能笼统计算罚款1000元。 综上,你可主张相关权益,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来电与我联系。
  • 女职工主张产假待遇,申请仲裁不需要辞职。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依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不安排女职工产假并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可以先选择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经劳动监察责令改正依然不支付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单就主张产假工资申请仲裁,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达到12个月以上的,并且劳动者的生育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的,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一、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
  •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
    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