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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多久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工伤索赔 2023-08-18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可以去做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
    2、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
    3、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没有固定下来,一般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关于鉴定结果时间一般是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给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有特殊情况时,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期30日,且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会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如申请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情况,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日内
    再次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第二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另外,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1年后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单位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以上就是工伤鉴定时间相关的,希望有帮助。
  •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一个月内可以做伤残鉴定。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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