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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拆迁机器赔偿款归租客还是房东?

房屋租赁 2023-08-20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厂房拆了,租户的赔偿:厂房拆了的,租户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向出租人索要赔偿。法律规定,租赁标的物不复存在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基于该房屋形成的租赁关系无法继续履行,承租人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收益房屋,并因此致使承租人遭受相应的损失,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具体来讲厂房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厂房拆迁承租人主要是向房屋出租人要求赔偿,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前提是要求承租人是合法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拆迁会进行补偿。拆迁补偿会给厂房产权人。房屋拆迁后,出租人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费后,需要对承租人进行违约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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