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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以买卖形式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并且说明子赠儿子一人所有。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0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如果有注明赠与给夫妻俩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注明赠与给一方或者没有说明赠与给双方的,则属于受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得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一方当事人获赠的房子,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的如果没有明确表明只给其中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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