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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问一下消费者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合同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消费者维权 2023-08-23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无效。
    在消费者预先支付全部费用、经营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若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 则经营者对已经收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部分的价款不予退还的,该类格式条款违反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要看这个所谓协议的具体内容条款,如果是你所说的这种非法的约定,那么合同自始无效。如果依法解除,已经交付的款项自然要退回。这种协议根本不被法律承认!
    另外,那个不叫「效益」,叫效力,法律效力。
    没有效力,合同生效三大要件,其中之一就是条款是否合法,有无损害他人or公共利益,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 签了不退不换协议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退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关于不退款的条款应当做字体加粗等强调声明,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应当把剩余款项退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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