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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我在网上用,别人在网上发的图片,做小说封面,算侵权吗?

网络侵权 2023-08-25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使用网上的图片当做封面侵权。但如果使用人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且支付相应报酬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合作作者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使用网上的图片当做封面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但如果使用人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且支付相应报酬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合作作者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用网上的图片不一定算侵权。如果用网上图片仅为个人学习,欣赏使用的,一般不算侵犯版权。但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文字作品;或者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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