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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抢夺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3-08-25 14: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罪名不同,立案标准也不同。几百个罪名,立案标准都不一样
  • 黑龙江省关于抢夺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在黑龙江省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千五百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黑龙江省关于抢夺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在黑龙江省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千五百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第三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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