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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离职后还能领取就业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8-26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大学生就业补贴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很多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留用。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伍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大学生的就业补贴在其就业后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但具体发放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此外大学生就业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因此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大学生的就业补贴在其就业后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但具体发放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此外大学生就业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因此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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