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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的人长期住在农村,在农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残疾,伤残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交通事故 2019-03-28 06: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
    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
    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 首先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依据伤残等级来支付的,如果是已经认定工伤,工伤赔偿标准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如果没有认定工伤,就会影响。因为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会影响申报工伤认定,影响工伤员工享受工伤待遇,影响工伤赔偿。
    因为工伤待遇的基础是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有可能也没有工伤保险,这样会影响工伤待遇,影响工伤赔偿。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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