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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生工经过中介到电子厂工作,没到合同期,想要离职,中介向我们乱收费,说是违约金,金额三百到五百不

劳动纠纷 2019-03-26 1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中介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应该分不同情形处理:
    1.中介机构只收取中介费,并未参与实际运输,运输合同中又明确约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发生损失的责任划分,此时中介机构不承担货损责任。
    2.中介机构不仅收取中介费,还具有运输指挥、协调行为 ,此时即使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发生损失的责任划分,但中介方因实际参与了运输行为,应与承运人共同承担货损责任。
    3.中介机构不仅收取中介费,还在运费中分得提成,该提成行为实际参与了运输费用的分配,此时应视为中介机构实际参与了运输活动,应与承运人共同承担货损责任。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做了如下规定:
    (1)主张违约金的前提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司法解释确定计算标准。
    (2)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一旦签了劳动合同,辞职不一定需要赔偿违约金(约定培训服务期,未完成培训服务期,劳动者需要支付对应的培训费用折算部分除外),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包含如下内容:
      
    1. 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3.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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