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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然后我要求他将我上了一个半月的班的工资全部发放,15号发放工资,但是晚发了,我现在提出离职,要工资合理吗?

讨薪 2023-08-28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工资,工资应该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离职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没有劳动合同离职后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要发放到位。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并且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是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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