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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退休年龄农民工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工伤索赔 2023-08-28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过了退休年龄的这些农民工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并不只单纯的针对农民工,就算是城镇职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具备法律上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这种关系只是劳务雇佣关系而已,所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法律分析:已经过了退休年龄的这些农民工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并不只单纯的针对农民工,就算是城镇职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具备法律上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这种关系只是劳务雇佣关系而已,所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法律分析:职工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受工伤可享受赔偿。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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