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50岁被辞退有没有赔偿有以下两种:
1、如果是年满50周岁的女工人,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
2、如果是年满50周岁的女干部,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服务公司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根据相关规定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