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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名下还有商业贷款,又购买一套二手房,签订合同前中介口头许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所以当天下午签订了合同,后来在办理交易前中介又说名下贷款超高80万不能办理公积金了。这样我就没有能力支付房屋贷款,现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一直没办,房东说我违约要让我支付定金,这种情况我可以追究中介责任么?这样我就没有能力支付房屋贷款,房东说我违约要让我支付定金,这种情况我可以追究中介责任么?

离婚 2019-05-24 18: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定金合同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
    2、定金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还是证约定金等。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一般惯例,买房人买房贷款,开发商为担保方。在开发商拿到小区的大产权证,业主拿到自己的小产权证,业主的产权证抵押给银行,开发商担保贷款则变为抵押贷款,业主交清房款才能领到产权。
      不办产权证的风险:首先,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上市出售或向外出租。应该意识到,现在的房不一定是最终选择,当遇到真正满意的房产时,现在居住的房产如不能出售或出租,很可能成为负担。
    其次,不良开发商可能利用手里的房屋产权证,再次抵押房产;且一旦其破产或倒闭,银行会对其资产(包括业主的房屋),进行清算与清偿。再次,居住时若房产发生意外,业主照样需赔偿。
    由于业主占有使用房屋,房屋所有权虽未转移,但风险已转移至业主;一旦遇到火灾等情况,保险赔偿由开发商领取,但若由于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损,却应由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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