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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破产清算 2023-08-30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独立的民事主体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与法定代表人、股东无关,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负责;
    2、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为维护自身利益,法定代表人、股东负责。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
    5、清偿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由公司负责。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缴纳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由公司负责。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缴纳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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