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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奶茶店工作,现在想离职老板说提前一个月说但没说什么时候能走,我17号告诉他他说要一个月后直接走压我10天工资不给我,说是有合同的,但是我并不知情也么样签什么合同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8-30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局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员工离职,正式员工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后便不用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用人单位以此拒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提前30天书面形式(辞职申请)通知公司要离职,并在辞职申请上备注离职预期时间为一个月以后,并保存好证据;
    2、等30天后可以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没意见,结算工资,走人。
    3、如果公司不同意,也可以自动离职。不用怕不给结算工资。收集好上班的证据:工服、打卡记录、工资条等等,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拨打当地市长热线,就说拖欠工资不给,一般都能解决。
    4、既然是餐饮行业怕也是没有社保这一说吧,提前跟老板说,闹到劳动仲裁这一步。社保也得罚他个底朝天,所以各退一步,结算工资走人就算了。老板一般都不愿意惹事,尤其是这种违法的老板。
    如有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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