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公司一开始说加购调整,岗位撤销,想让我离职,后来就说合同到期不续签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31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肯续签,如果是因为公司降低其劳动合同的待遇而造成的,公司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未降低其劳动合同的待遇,则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公司一开始说加购调整,岗位撤销,想让我离职,后来就说合同到期不续签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