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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9-01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打印一份合同复印件;可以去楼盘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上述合同是否已经备案登记;若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核对复印件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的原件是否一致。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可以和开发商持重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2、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的,有两种处理途径:
    (1)开发商保留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复印合同,加盖开发商公章后,复印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有登记材料,如果有购房合同的,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复印购房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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