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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分类具体包括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清算 2023-09-02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债权的分类具体包括:
    1、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4、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破产债权的分类具体包括:
    1、根据债权标的性质,可分为有形财产债权和无形资产债权;
    2、根据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根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4、其他分类。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破产债权是主要以下列类型进行分类的:
    1、无担保债权,即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即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等。法律依据:破产债权是主要以下列类型进行分类的:
    1、无担保债权,即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即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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