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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是没领离婚证,她反悔了,我想离婚,她非要我那套房子,说完过户给儿子,让我净身出户,她带着儿子继续生活在那房子里,可是房子是我父亲的,我想离婚,我该怎么办?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是没领离婚证,让我净身出户,可是房子是我父亲的,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23 22: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之间,只要无欺诈、胁迫等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双方情况发生变化时,抚养权及抚养费是可以协商变更或诉讼变更的。
    一、双方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存在法定情形的,财产分割一年内可以变更或撤销。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最高法《婚姻法》解释
    (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最高法《婚姻法》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离婚为前提的,所以,只有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发生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法解释二》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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