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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轿车,而对方是摩托车,发生事故,我占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的小轿车是全险。对方无保险,对方把我起诉,我的小轿车车损是1万多,他占次要责任应当赔偿我五千多,现在对方已经把我起诉,我问一下对方那个次要责任的五千多我也怎样要求赔偿。谢谢。我占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问一下对方那个次要责任的五千多我也怎样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4-02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车辆损害的保险理赔问题,首先在双方都有责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各自损失2000元范围内赔偿,超出部份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如果损失在2000元之内,可以申请互撞自赔(就是到自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一般保险公司是可以接受的,但也请和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为准),如果对方无责,对方只承担100元(也是由保险公司出)。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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