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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特殊疾病护理的费用是指护士给予护理吗?

工伤索赔 2023-09-04 07: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就是单独的赔偿费用,没有分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职工因工受伤后,需要对职工进行一定的 工伤 赔偿,其中有一项是关于生活 护理费 的赔偿,生活护理费一般是指因受伤无法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利于请护工的费用,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主体是: (1)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需要护理的,所需要的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2) 工伤保险 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 伤残等级 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这一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支付方式,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给付工伤职工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支付生活护理费的三种情况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 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对于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而言,需要职工在工伤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支付。且支付的主体有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的支付数额需要解决上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 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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