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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办?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房屋买卖 2023-09-06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方式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方法: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2、在买房前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
    3、买房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开发商一房多卖,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防止一房多卖,需要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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