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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从英国发来的快递,我收到了物流公司的邮件,需要我12小时内支付15000的清关费用。

消费者维权 2023-09-08 0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超过7天的,找快递公司赔偿。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的,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 同城快递超3天、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损毁或丢失的,除免服务费外,信件类快件按服务费的两倍赔偿,包裹类国内快件按不低于20元/公斤、最高不超过100元/公斤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快递赔偿金额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的约定金额进行赔付。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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