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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奶奶和爸爸及二爸分老家的房子,我们孙女辈的都没有在场,这样合法吗?爸爸自愿放弃房子,但是我们孙女不知道也不愿意,我们有权利要房子吗?二爸分房子时说他要房子并照顾奶奶,可是这一年他都没有出现。那房子还是归他的吗?房产证已经办给他了。现在怎么办?这样合法吗?爸爸自愿放弃房子,我们有权利要房子吗?还是归他的吗?房产证已经办给他了。

房产纠纷 2019-04-05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放弃继承房产,放弃继承财产协议要注明本人身份、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放弃{准确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继承权的理由、表明系自愿放弃,同时说明该房屋继承权转移给谁。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已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已经有法律效力,没有资格分房屋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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