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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职工产前休假工资怎么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0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孕妇休产假工资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1、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孕妇请假工资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3、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按照女职工休产假指之前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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