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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未交房期间,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导致住宅电梯损坏,经维修后仍频发故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业主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更换电梯。

业主维权 2023-09-10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损坏电梯,业主要自行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小区物业只是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修管理,缴纳的物业费也并不会用于因业主个人损坏导致的电梯维修。但如果电梯损坏是因为业主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时造成,那么可由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小区电梯坏了,如果是电梯本身故障且在保修期内,应当由电梯公司负责维修;如果是人为破坏,应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物业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物业告知全体业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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