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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部负责保险赔偿,公司还需要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9-11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还要赔偿吗
    1、员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公司要赔偿。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属于工伤范畴的,工伤保险部分属于补充责任,即在交通事故赔偿后不足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充赔偿。家属不得主动放弃肇事方的责任索赔,将责任全部转嫁给工伤保险。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 您在上下班路上遭遇事故受伤,只要您并非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一方,基本上都可以适用工伤保险的
    一、具体来说,您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往返于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中都会被社会保险部门认定为工伤。哪怕是中途因为日常工作生活的需要到,比如您下班顺路买些东西,都在合理路线的定义内。
    二、同时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等受到人身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三、因此建议您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养伤的同时尽快向单位申请要求工伤认定。
    拓展资料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鉴定是由法医根据劳动者/受害者提供的病史资料(比如:病历和医院的摄片等)进行的专业判断,律师无法仅仅根据你的陈述进行鉴定

  • 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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