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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需要什么材料,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2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办理离职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离职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辞职信;
    (3)劳动合同等材料。
    离职员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带着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正式离职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办理离职手续的步骤是什么
    1、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
    2、到期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物品,并双方签字。如果没有交接人就给直属领导;
    3、离职时要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拿回来,即是离职证明;
    4、转移社保、公积金等。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公司需要给的材料 1、离职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2、如果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一并支付。 3、因工作考取的证件,离职后属于劳动者本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离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或者终止的日期、工作岗位、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交员工后:1、建议个人留存证明原件;2、可将原件交相关部门(单位)审查,如需上交,建议上交复印件;3、若确需上交原件,或者离职证明原件丢失,建议请用人单位配合重新出具离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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