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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3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依法解除的,一般不算违约,但如果员工没有工作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届满,提前解约的,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单位。如果解约后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使单位遭受损失的,也算违约,要依法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违约,例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违法法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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