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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买房贷款的具体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买卖 2023-09-14 0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等。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 重庆个人贷款主要针对两种情况:一种是已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且此购房贷款未还清的居民家庭,如果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另一种是主城区已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并已结清此购房贷款的居民,如果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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