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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前买的房子,贷款还没还,离婚男方有钱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4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性在婚前可以购买房产。婚前如果是女方贷款购买房屋,且婚后该房产登记于女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房产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女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婚前女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不动产登记于女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女方个人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女方向男方作出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婚前买房贷款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在法律上婚前买房贷款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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