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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哈尔滨工伤十级残疾一次就业和医疗补贴?

工伤索赔 2023-09-15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达到了十级伤残标准。首先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全国统一标准的,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其次会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面临失业还会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共三大项。但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补助金额各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规定各不相同。如果已购买工伤保险,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康复性治疗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工伤残疾证的待遇根据伤残的等级进行确定。职工因为工作而导致伤残被鉴定为一级到十级伤残的,可以按照伤残的等级领取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以在离职的时候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实际标准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法律分析: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等级为一级到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也不同,一次性I 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赔偿金额由各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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