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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第一掌骨折,住院期间打钢钎,远端粉碎性骨折,手术钢板固定,尺突骨折,三角骨折。出院三个月后,我应该根据同一器官或系统损伤进行分项鉴定吗?应该评定为多少级残疾?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7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按照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确定,根据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第一条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 医疗鉴定机构对于伤残的认定标准一般包括: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可以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体评级要以鉴定机构鉴定为准,最高十级。如果只是脱位,达不到伤残的几率较大。治疗终结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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