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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子算谁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7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产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夫妻双方各自可以分得二分之一。而父母的首付款可以视为是一个借款或者赠与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法律分析: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形,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形,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由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己方子女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根据出资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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