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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认定后还能撤回申请吗?我现在主要问题是要撤回工伤认定,然后以个人社保申请报销。

劳动纠纷 2019-03-19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在法定时效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工伤认定申请必须知道哪些事情?

    认定申请须知:


    一、申请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二、申请时间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校人事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由用人单位负担,基金不予支付。


    三、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校人事部领取)一式四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事故报告;


    6、证人证言;


    7、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证人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原件及复印件);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外出相关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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