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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要求是什么,具体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9-19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的要件:
    1、身份属实,要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
    4、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如下: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申请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放弃继承应满足的要件是:
    1、期限要件。即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提出;
    2、主体要件。即已取得继承权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放弃继承;
    3、方式要件。即放弃继承需要以书面形式做出;
    4、其他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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