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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说不挡光,交房发现挡光,没有证据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9-20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所购房屋采光不足是否能够退房要分情况:如果在买房子的时候,出售人隐瞒了房子采光不足的事实,导致买受人没有发现这一事实的,可以退房;如果买受人买房屋时,已经了解到这一情况,版纳是不可以的退房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个人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买房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物业合同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有保密的义务,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或个人向他人泄露、出售业主个人信息,就违背了合同附随的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有确凿的证据,去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而如果只是被泄露,但没有造成不利的后果,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但如果是大面积的泄露,虽然没有造成不利的后果,公安机关也会立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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