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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呢?

协议离婚 2023-09-21 0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该外地是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该外地非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此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即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但是只能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则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妻子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办离婚手续能否在外地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此外地如果属于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就能办理,否之则不行;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此外地如果属于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之一就可以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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